企业开店
一、旗舰店店铺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完成新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或地税章,且完成有效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6、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店铺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还需提供店铺负责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时,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8、需提供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质检报告需提供一年内的有效报告,需盖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或第三方(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质检机构检验专用章。每个品牌、每个类目产品,至少提交一份质检报告);
9、需提供品牌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商标权利人授权在老酒商城开设旗舰店的排他授权书,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还需要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
10、开店公司为生产厂商时:
a.需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实际食品一致),并提供复印件;
b.需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商家所在地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c.需持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三者其中一个)并提供复印件;
11、开店公司为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时:
a.需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b.所委托的食品生产厂商需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实际食品一致),并提供复印件;
c.所委托的食品生产厂商需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商家所在地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d.需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及质监局(或食药监)出具的《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e.需持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三者其中一个)并提供复印件;
12、开店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开店公司需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
二、专卖店店铺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完成新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或地税章,且完成有效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6、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店铺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还需提供店铺负责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时,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8、需提供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质检报告需提供一年内的有效报告,需盖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或第三方(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质检机构检验专用章。每个品牌、每个类目产品,至少提交一份质检报告);
9、需提供商标权利人授权在老酒商城销售其品牌商品的授权(授权必须完整有效),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还需要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
10、a.需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b.所委托的食品生产厂商需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实际食品一致),并提供复印件;
c.所委托的食品生产厂商需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商家所在地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d.需持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三者其中一个)并提供复印件;
e.若品牌商非生产厂商,需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及质监局(或食药监)出具的《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12、开店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开店公司需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
三、专营店店铺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完成新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或地税章,且完成有效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6、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店铺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还需提供店铺负责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时,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8、需提供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质检报告需提供一年内的有效报告,需盖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或第三方(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质检机构检验专用章。每个品牌、每个类目产品,至少提交一份质检报告);
9、需提供上一级的正规品牌授权文件或正规采购合同及进货发票,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
10、a.需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b.需持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三者其中一个)并提供复印件;
d.进货渠道证明需提供以品牌商为源头出发的完整链条;
12、开店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开店公司需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
个人开店(个人只允许开设专营店)
一、店铺资质
1、店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店铺负责人身份证办理开户的银行户名、卡号、开户行等相关银行信息(需打印一份并由店铺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
3、需提供上一级的正规品牌授权文件或正规采购合同及进货发票,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
4、需持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三者其中一个)并提供复印件;
5、需提供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质检报告需提供一年内的有效报告,需盖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或第三方(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质检机构检验专用章。每个品牌、每个类目产品,至少提交一份质检报告);
若您经营进口食品(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还需具备以下资质:
1、需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2、近半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进口红酒和洋酒(预调鸡尾酒除外)可放宽至近两年);
3、近半年内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进口红酒和洋酒(预调鸡尾酒除外)可放宽至近两年);
4、需持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三者其中一个)并提供复印件;
注明:为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要求,所有开店卖家有义务对其在老酒商城销售的每款商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老酒商城商品发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法律法规符合性,商品安全性,商品功能材质与描述符合性,商品标识标示,商品外观,商品包装等),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售后三包服务,老酒商城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商品质量抽检,或要求卖家对老酒商城所指定商品提供进货凭证,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